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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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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我局参考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ZSFJCG-2023-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参考)

预算金额:900000.00元/年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单位)

预算(元/年)

备注

1

食堂劳务服务

1项

276000.00


2

食堂用餐服务

1项

624000.00


合计

90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日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采购单位设置此条款的依据: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材配送服务,属于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故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需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地址和“评审会召开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2、评审会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下午15:00。

3、询价地址:惠州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

5、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8日下午15:00前,密封送达。

地点:惠州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惠州市司法局

地址:惠州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于广军0752-2167723



惠州市司法局

2023年9月7日


附件: 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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