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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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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11日 17:4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新昌县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7: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10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801-2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不接受电话报名)。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10月07 日14 :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28号)九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预算金额¥211.63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翔
项目联系电话18367974766
采购单位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昊翔18367974766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国萍15988275574

项目概况 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801-2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不接受电话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G2023120

项目名称: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11.63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1.6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801-2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不接受电话报名)。

方式:现场获取,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者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号码及QQ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10月07 日14 :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28号)九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二)、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 日 14 :30 时前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自行送达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吴昊翔18367974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方式:陈国萍15988275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翔

电 话: 18367974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