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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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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中秋节慰问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编号:JX-JY-2023-016)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中秋节慰问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4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工会拟为工会会员采购中秋慰问品,采用提货凭证的形式发放,标准为500元/份(提货凭证面值),采购数量171份;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拟为离退休民警采购中秋节慰问品,采用提货凭证的形式发放,标准为500元/份(提货凭证面值),采购数量138份。以上份数为暂定数量,实际需求份数以最终和采购人核对确定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物资成本及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体现食品经营、销售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12 09:00到2023-09-18 17:00

获取方式: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311587391@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2 10: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9-22 10: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校区

七、其他

1、最高限价:15.45万元

2、响应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26号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025-69882150

电子邮件:13115873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