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食材供应类项目)的合同至少1个。
(1)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②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合同发票扫描件。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体现的执行开始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金额均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须提供合同相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原件备查,未能区分为类似项目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
2.6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函。
2.7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