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比选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比选公告

根据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采购相关文件精神,现对“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比选。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折扣系数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元)

中选人数量(名)

备注

分包一

大米类

100%

1000

1

分包二

鲜猪肉类

100%

1000

1

分包三

食用油类

100%

1000

1

注: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2、同一比选申请人可以参与多个分包的投标,但仅能成一个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选顺序按:①分包一,②分包二,③分包三。

二、资金来源

学生生活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格比选申请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①分包一(大米类)、分包三(食用油类):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②分包二(鲜猪肉类):比选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投分包号的经营销售(含生产或零售或批发)(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发布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在比选文件领取期限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营业执照(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资质证书(如有)(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到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5215200918)。

报名后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即以邮件形式发给各投标人邮箱,获取比选文件投标人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三)比选文件公告期限: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5日)。

(四) 比选文件领取期限:2023年9月13日—2023年 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北京时间:2023年 9月16日9时30分—2023年9月16日10 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银行存单):人民币壹仟元整/分包。

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名字,在下列任一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开具短期存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存单原件同时递交。

保证金的退还:

①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②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其他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比选文件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和密封投标文件或不按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由比选人通知已报名的所有单位领取,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报名时留取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邮箱等);无论比选申请人领取与否,均视同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比选申请人曾有食品违法违纪行为或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中心小学

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梁安街道100号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15215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