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发布时间:2023-09-13 16:56
为认真贯彻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餐饮质量,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18】30号)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拟通过面向社会比选,采用竞争机制,引入餐饮服务企业,实行科学管理,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对学校学生食堂米粉店、包子铺经营服务实行托管,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湖南明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宁远县第二中学的委托,对宁远二中学生食堂米粉店、包子铺实行托管服务进行比选,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基本概况
1、 比选项目名称:宁远二中学生食堂米粉店、包子铺实行托管服务
2、 比选代理编号:HNMXCS-1806063
3、 服务场地:宁远县第二中学二食堂一楼
4、 托管服务期:壹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合同。
5、 托管管理费:采取市场化、企业化的模式,中标单位负责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不收取托管管理费,但中标方需向学校缴纳壹拾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在托管期满后,如无责任无息退还。
6、 托管服务范围:宁远县第二中学米粉店、包子铺,保证质量、保证价格,保证包子、米粉的份量。
7、 现有条件:米粉店、包子铺缺少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
8、 托管服务内容:提供早、中、晚三餐的包子、米粉。
9、 经营规范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
10、经营原则:坚持公益性原则,严格遵守“非营利”要求。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7:00分止,每天上午9至12时,下午15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宁远县第二中学办公楼二楼总务处(可导航公司名称)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须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保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宁远县二中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一致
开启地点:与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一致
六、公告期限
自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18 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比选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处、比选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
八、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宁远县第二中学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陵街道园丁路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507461218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南明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远县泠江东路88号二楼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7700272666(经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