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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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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监狱2023年10月份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TLJY-2023-SW15

二、项目名称:铜陵监狱2023年10月份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铜陵市华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建设小街9栋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8948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查秀玲、丁光恺、朱瑜、朱春华、王红升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不满三千按三千收取。此费用应综合进投标单价和总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六、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南湖路22号4楼,联系电话:188562052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铜陵监狱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呈(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铜陵监狱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沿新大道

联系方式:0562-7118031、0562-711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南湖路22号4楼

联系方式:18856205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85620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