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阜宁县实验小学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阜宁县实验小学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阜宁县实验小学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3年秋学期和2024年春学期所需猪肉、熟牛肉、鸡蛋、调味品和食用油、冷冻品(鸡鸭等)、蔬菜、豆制品等七类食材的供应商(中标单位分别同四家学校签订供货合同)。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七个包,分别是一包:猪肉(去骨后腿肉、精瘦肉、大排、小排、肥肉等);二包:熟牛肉;三包:鸡蛋(良种鸡蛋);四包:调味品(酱油、醋、食用盐、白糖等)、食用油;五包:冷冻品(鸡鸭等);六包:蔬菜;七包:豆制品(卜页、豆腐等)潜在供应商不得兼投兼中。
4.控制价。核算基准价:一个月取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格网(http://fgw.yancheng.gov.cn/col/col22009/index.html)公布的《盐城市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采集公示》的三次价格(第一次、中间一次(如发布次数单数取中间一次,双数取中间靠前一次)、最后一次)的平均价结算,如民生价格网没有的产品,以阜宁海峡大市场的平均价为准。最高限价:核算基准价的 100%。
5.供货期限要求: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3年秋学期和2024年春学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发包方不满意,可终止协议;试用期满后发包方满意,可继续承包)。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学年。
6.供货地点:阜宁实验小学石字路校区、阜宁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阜宁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阜宁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
7.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或学校对产品质量不满意的(第一次提醒并责令整改,扣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警告并责令整改,扣履约保证金的50%,第三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所有学校的供货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供货。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1.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鸡蛋和豆制品无需提供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9 月14日8.30至 2023年9月22日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方式: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10号楼二楼219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7505152488,孙工);报名费200元/包,售后不退,报名时带介绍信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实小北京路校区真智楼二楼集团党委活动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一包10000元;二包5000元;三包2000元;四包5000元;五包2000元;六包2000元;七包2000元。以现金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缴纳。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付款方式:
每次配送须向采购学校提供有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并在清单上注明配送品种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且开具的发票必须与实际货物内容一致,开具的发票商户名必须与中标商家一致,次月26日前与采购学校据实结算。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
地址:阜宁县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
联系人:王校长
电话:15189353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云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10号楼二楼219
联系方式: 17505152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校长、孙工
电 话:15851129316、17505152488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