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320682-2023-09-0164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320682-2023-09-0164
项目名称:
行政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需求(蔬菜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00000.0(元)
最高限价:
无
采购需求:
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位于如皋市如城镇解放路199号,分河南餐厅、河北餐厅。按目前两个食堂就餐人数测算,预计就餐人数早餐600人,午餐1500人,晚餐100人。现进行机关食堂食材(蔬菜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资格招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食材经营范围;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食品经营企业。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供应商成交后以子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后期发现上述行为,立即终止合作; 4.供应商从事食品经营期间,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5.法定代表人(经营者)需提供公安部门2023年6月1日以来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供应商必须在如皋市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所(店铺)或生产加工企业、养殖种植基地等,提供的场所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复印件,证件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情况说明等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提供实地场所及日常经营彩色照片,成交签合同前,采购人将实地考察,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农、林、牧、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5.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查询结果网络截图。(或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经营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良好信用报告)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花市路698号二楼开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花市路698号二楼第一评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一楼
联系方式:0513-87311234
名称:南通市天鹤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花市路698号二楼
联系方式:13806279992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513-8731123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响应文件提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人:
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