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KD2023-66
二、项目名称:餐厅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榆林恒达锋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古城综合农贸市场东三排南15号
被投诉人:陕西科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赵石尧村创业大厦434室
被投诉人:府谷县老高川镇学区
地址:府谷县老高川学校
四、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8日,本机关对 “府谷县老高川镇学区餐厅设备购置项目”的投诉进行受理。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的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并不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投诉事项2.本项目设置线下报名条件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供应商;投诉事项3.该项目评审因素未量化;投诉事项4.该项目采购文件未指定核心产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该采购项目为学区餐厅设备购置,一方面所购设备面向全校师生,基于对师生卫生健康考虑,对采购货物质量、技术指标及安全性均有较高要求;另一方面参照其他县区同类型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故该项目选择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招标。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认定该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2:按照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要求,对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即可,该项目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规定,线下报名所需证明材料无法在线提供,故要求线下报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是必要程序,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经核查,该项目评审因素未量化,违反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18号)禁用条款第15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认定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关于投诉事项4:经查,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投诉人所引用的法律条款不适用于该项目,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认定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府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府谷县财政局
2023 年 0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