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师专滨海新校区食堂管理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16: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08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 ||
预算金额 | ¥8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晓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3566667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锦州市滨海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416-33110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晓彤 0416-3566667 |
项目概况
锦州师专滨海新校区食堂管理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现场领取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HL04-20230905
项目名称:锦州师专滨海新校区食堂管理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食堂对外技术合作经营为两个食堂(即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7年,采取“4+3”模式。首次签约为4年。学校对中标人日常综合情况进行考核,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再续签后3年合同。如果当年的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与法人资质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3)有连续三年以上为高校供餐经营的经验;(4)企业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50人;(5)企业近三年受到过国家级行业协会或市级以上政府荣誉;(6)投标人需获得ISO9001管理质量体系认证和HACCP国际食品安全认证;(7)具有消防员资格证书的管理员;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能力验证证书、人员健康证;(8)信誉要求: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现场领取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领取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⑴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⑵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公告内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留存至代理机构。
⑶强调:以上材料供应商应秉承诚信的态度,合法提供有关材料,如有虚假将如实递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
⑷供应商可以到将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long88518@163.com中,邮件主题(标题)采用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的形式,并联系负责人进行核对,核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邮寄相关材料(三份加盖企业公章)至代理机构存档备查(推荐顺丰邮寄)。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⑴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⑵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锦州市滨海新区
联系方式:李女士 0416-3311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杨晓彤 0416-356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电 话: 0416-356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