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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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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文昌鸡 食材选用要求》和《椰子文昌鸡 生产加工行为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为实施好制定椰子文昌鸡行为规范及椰子鸡食材选用要求标准项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向社会机构公开邀标。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椰子文昌鸡食材选用要求》和《椰子文昌鸡 生产加工行为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编制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预算金额

16万元及以下。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编制《椰子文昌鸡食材选用要求》和《椰子文昌鸡 生产加工行为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编制方案;

(九)所有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八、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424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 人:陈天麟

联系电话:0898-65379015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