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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3年副食品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9-20

招标详情

某部2023年副食品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20日 15:4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副食品采购(二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5: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00
开标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274589499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先生、19304679111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崔先生、13274589499

项目概况 2023年副食品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JJX-F1002

项目名称:2023年副食品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2023年副食品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送货上门至黑龙江省鸡西市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一年(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中标供应商服区分三个季度,每个季度4个月)

备注:如配送期间任一供应商服出现违约解除合同时,剩余供应时间直接顺延至下一家供应商。

项目预算:350万(具体以实际为准)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中标供应商服区分三个季度,每个季度4个月)备注:如配送期间任一供应商服出现违约解除合同时,剩余供应时间直接顺延至下一家供应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一)申领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二)申领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领取。(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书面声明;7.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8.在履约环节不进行违法分包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0.本项目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须采用A4幅面纸彩印,每页手写或水印标注“2023年副食品采购”。(四)申领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参与资格方式: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领取。(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方式: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领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书面声明; 7.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8.在履约环节不进行违法分包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须采用A4幅面纸彩印,每页手写或水印标注“2023年副食品采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联系方式:吕先生、19304679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联系方式:崔先生、13274589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1327458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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