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望江县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合肥市泛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210900 |
中标单位 | 安徽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210900 |
中标单位 | 南京泉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210900 |
公告详情
望江县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JCG2023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望江县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开标一览表中备注信息有误,请以管理费(固定报价,不可变动)210900.00元进行报价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望江县医院
联系方式:0556-7183030
地址:望江县香茗山与雷池大道交汇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6-7157506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泽
电 话:0556-7157506
望江县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1
原文链接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WJCG2023072 | |
项目名称 | 望江县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采购 | |
招标人名称 | 望江县医院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4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陈彦 | |
监督人员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市泛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210900.00 元 | |
服务期限 | 三年,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
业绩 | 无为市公安局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服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210900.00 元 | |
服务期限 | 三年,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
业绩 | 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合肥科技馆餐厅外包服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京泉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210900.00 元 | |
服务期限 | 三年,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
业绩 |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9-2022) 蒙城第一中学食堂(含商品超市)经营权委托经营项目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潘泽 联系电话:0556-7157506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潘泽,联系电话:0556-7170105。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望江县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56-7187910)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