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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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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份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招标详情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份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第二次)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份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主要是择优选择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副食品,种类主要包含肉类、果蔬类、水产类、禽蛋类、糕点类、牛奶饮品类、干货调料等,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配送及相关服务等。供应地点为汕头海关技术中心大华办公区(金平区大华路11号)及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澄海办公区(澄海区外经大楼)。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700.00元,每月按实结算。

五、采购方式 :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六、服务期限: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

七、供应商资格: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该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报名应商必须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需求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八、报名: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经采购执行小组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资料的顺序装订,带至汕头海关技术中心综合保障部(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11号主楼二楼)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报名函》(内容含报名项目的具体名称,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销售;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

(五)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的承诺);

(六)近2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七)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九、联系人:霍同志; 联系电话: 0754-87266264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