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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上官河小学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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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上官河小学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兴化市上官河小学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兴化市上官河小学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2023—2024学年度秋学期第二次)

根据《兴化市学校食品配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兴委教工办【2023】1号文)要求,我校8月份成立了兴化市上官河小学2023年秋学期校外供餐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和评标小组,现对2023年秋学期第二次校外配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兴化市上官河小学校外配餐服务。

2. 项目内容:2023年秋学期第二次(10月7日至11月10日)校外配餐服务,预计在校就餐需求人数约200人, 最终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 招标方式:由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投票选择,本次招标开标条件不限定报名供应商名额。

二、供应商资质及设施设备要求

依据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准入管理的通知》(泰市监发[2022] 37号)要求,为在校师生提供供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具备以下15项基本条件: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

2.取得集体供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供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份数进行中午供餐,报名供应商须为兴化市阳光食堂入库学校食品供应商。

3.必须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或1S022000管理体系认证。

4.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优秀,应提供当年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结论材料。

5.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6.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

7.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600平米,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8.配备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任、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9.配备符合配送要求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对车辆驾驶人进行政审,禁止使用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前科的人员。在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上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10.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

11.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

12.至少配备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师。

13.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须将食品加工、烹任、分餐等关键操作过程的视频信号接入属地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服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代表监督,配备的监控系统,视频要保存3个月以上。

14.配合学校做好日常供餐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家长代表的不定期走访考察、检查监督,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5.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供货商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委托报名。

4.提供体系认证、量化等级评定、营养师证书、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按实际天数提供带量食谱,企业生产、宣传视频。

6. 提供相关应急预案,如车辆损坏、极端天气、紧急调休等。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9月26日,每天8:00-17:00。

联系人:陈老师 13852649986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号上午9:00

开标地点:兴化市上官河小学阶梯教室


兴化市上官河小学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