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EP-XXQT2023050
二、项目名称:萧县人民医院2023年中秋节职工福利发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县新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萧县龙城镇汽车站东站311国道东侧
成交金额:422290.00元(大写:肆拾贰万贰仟贰佰玖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食用油、大米、面粉 规格型号:食用油(优质一级花生油)、大米(质量等级优质一等)、面粉(质量等级优质一级) 数量:食用油2420桶、大米2420袋、面粉2420袋 单价:食用油94元、大米55.5元、面粉25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毛杰(组长)、汪娟、孙联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 ,联系人:程工,联系方式:1855440722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萧县政务中心B栋11楼,电话:0557-502203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萧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 金主席、15398291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萧县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 程工、185544072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主席、程工
电 话:15398291557、185544072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 成交结果公告.pdf
- 萧县新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pdf
- 竞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