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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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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两年经营权

招标详情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两年经营权

租赁底价: ¥ 15.000000 万元/年 挂牌时间:2023-09-25 至 2023-10-12

  • 项目编号:HB2023DF107061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租 期:2年
  • 业 主: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两年经营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09-25 挂牌截止时间2023-10-12
项目编号 HB2023DF107061 挂牌价格15.000000万元/年
标的所在地 -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租期2年免租期
首年租金(万元)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733.90出租用途 营养食堂
目前状态使用状态 : 租赁期限至2023-11-01
标的介绍为满足医院住院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及体检人员用餐需求,保障患者 餐饮服务质量,现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供应商服务项目进行招租。医院开放床位1650张,提供早中晚餐等服务。(备注:以上床位数只作为招租参考,不作为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招租依据)。出租方提供服务场所(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综合楼一楼食堂约733.90平方米)和可利旧设施设备(厨房设备、餐桌椅、餐饮用具和其他配套设备等)。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23-07-21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15
批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9-25
挂牌截止时间2023-10-12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履约抵押金(万元)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45000.00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招租期限为两年,租金每年一交。

3、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专用账户。

4、出租方提出:(1)承租方负责服务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或添置等。(2)承租方对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添置,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合同期内若需对食堂进行二次改造装修必须经出租方同意。(3)承租方进场后,出租方将对其经营范围内所有原有设备及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并做好交接工作,承租方在运营期间,应做好相关资产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合同期满后,将根据原有清单进行清点,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者私自搬离的,将在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4)在合同期间,承租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能耗(含水电气等)数量,根据当月实际能耗价格,水电费加收15%耗损,及时向出租方缴纳足额的能耗费用。同时,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处理等费用。(5)承租方必须与所派遣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签订的合同发放工资且购买保险。承租方与劳务人员之间发生的一切纠纷与业主方无关。劳务人员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6)严格按照出租方的要求,按时开餐或送餐到指定地点。(7)承租方要建立自己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管理体系和制度,所做工作要每日记录,定期检查。(8)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7日之内,应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期满后,出租方确认无原有固定资产损坏或其他安全质量问题,足额退还给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精心经营,不得擅自离场,若擅自离场,其投入所有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且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为患者提供的餐食必须坚持经济实惠的原则,同类菜品价格应低于医院周边餐馆价格,无条件承担患者餐食保障任务。

6、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需自主经营,并必须具备在项目所在地从事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条件,不得联合经营、分包、转包、自行招商。

7、承租方必须无条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和医院各项法律和规定,服从医院统一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整改。

8、如因营养餐厅在合同期内管理不善,导致给医院带来不利因素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9、承租方需全年根据医院患者用餐需求加工制作早中晚餐,并提供特色餐饮服务及餐食配送服务。全年根据医院要求为体检人员提供早餐自助餐及简餐(餐品品质及价格要求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

10、承租方如在合同期内,其经营地遇政府政策调整、规划变更需要、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租方将收回营养食堂,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出,且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

11、本次交易双方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12、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施南评报字[2023]第121号)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实际情况、投资经营风险、标的物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4、本次招租标的目前仍在使用中原租赁合同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

5、本次招租标的房屋现为原承租方尚在经营,若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则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事宜,但本次招租最终确定的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标的物延期交付的风险。

6、本次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由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综合评议的地点为:恩施州传媒中心恩施日报社裙楼二楼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9点整,意向承租方需在评议前向出租方提交综合评议文件(文件内容根据综合评议标准内容制作)。

7、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是原承租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并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在场内行权。

8、出租方在承租期间将每月按照考核细则对承租方承租的营养食堂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若承租方连续3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按1000-5000元/次进行违约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若承租方年度平均考核得分高出90分的,按每1分给予双方签订房屋租金10%的资金予以奖励。

9、意向受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在报名登记时自行下载《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阅读确认。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登记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在网站公告底部的《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内容,对此租赁合同模板内容签订租赁合同不持异议。

意向承租方自行在下方【重大事项披露】里下载查阅《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

下载【重大事项披露】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FA1000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1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依法登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经营项目应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并拥有集体食堂营业经历,报名登记时应提供相关合同或佐证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具有中式烹调高级技师一名,中式面点师(高级)一名,持证食品安全员一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45,000.00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617011000082398;行号:313541001005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617011000082398;行号:31354100100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承租价款后,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原账户退回。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综合评议保证金。综合评议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承租价款后,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原账户退回;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方式成交不签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③以综合评议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综合评议,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服务房屋租赁合同》及未支付承租价款的或未按相关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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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光谷联交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鲁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8-8420625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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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 需要 不需要 --
同意承租标的的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