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项目名称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内超市、综合服务部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BBWCQJY23-932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武鸣
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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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8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1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内超市
360.00
166680.00
2000
300000
200000
2023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服务部
25.00
1250.00
100
4000
10000
2023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位于南宁市武鸣区灵水路1号,学校现有教职工280多人,在校生约5000人,其中中专生约3000人(每年约1000人外出实习),高中生约2000人,即常住校学生约4000人。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未设立居住权。
3.标的1、2存在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人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人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5.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及经营要求:
标的1:
(1)承租人可经营日用百货(床上用品除外)、文体用品、预包装食品、桶装饮用水(学生、老师办公用)。可经营新鲜水果,经营的水果必须是完整的无腐烂的,禁止将水果(如:西瓜、木瓜、柚子)切开分装经营。不得销售散装熟食、卤菜、烧烤、快餐配送、自制食品、药品、烟酒、书籍、音像制品等,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在校园经营的物品。
(2)经营项目及行为规定:不得超出营业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学校食堂经营的食品;不得用作住宿或其他用途;不得为学生充值手机话费、不得为学生手机充电,不得经营涉及洗衣、干洗等方面的业务;不得售卖无“QS”或“SC”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得销售卫生部门禁止的商品;不得售卖散装食品、自制食品(即不能经营米粉、汤圆、牛杂、炸馍、饺子、粽子、面包、热狗等食品,也不允许火煮其它食品或变相加工其它食品销售)、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的商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学生销售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的刊物书籍。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类、棋牌类、刀具、游戏点卡或类似的有价卡券。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不得经营快递,不得帮学生领快递和网上代购,严禁赊账给学生。
(3)承租人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台账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货物退市、入市食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向具备资质的供货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产品、产品批次合格证、购货凭证或发票等复印件。
(4)在校内超市所销售的商品的品牌应该为市场上常见的,商品价格应坚持微利原则,定价低于或等同于武鸣城区大型超市商品的定价(促销价除外);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标签。
(5)学生用桶装饮用水按规定时间每天配送至教学楼一楼、老师办公用桶装饮用水配送至各办公室,学生用桶装饮用水因量大且没有完全配送故售价需低于市场价1-2元,具体售价由承租人征求学生意见后确定全校统一的销售价格。根据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要求,承租人须在每个学期开学前对老师办公室、学生教室饮水机免费清洗消毒一次。
(6)出租人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除出租人食堂中厅现有经营烤包、火腿、卤蛋、三角粽、糯米馍、 果汁、豆浆、民族小吃外,不允许第三方在校园内销售零食及其他商品。
(7)承租人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按规定办理有关证件如:健康证和培训证等。如出现违反现象,学校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8)承租人必须制定《校内超市及门面经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商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如违反此条款,出租人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9)超市工作人员要遵守相关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有发现违规者,出租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10)经营要求:
①承租人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管理,合法经营,满足师生生活用品要求,保证按规定时间营业,不得超证、超时经营,必须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不得哄抬价格,销售商品不得高于市场价。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之一,由学校警告并勒令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学校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②承租人必须按学校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校内超市及门面卫生、消防等安全工作,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配合学校接受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如在学校或上级部门的卫生、消防检查中出现卫生、消防不达标现象,由学校警告并勒令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学校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③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按规定办理有关证件如:健康证和培训证等。如出现违反现象,学校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④承租人不得将校园商店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非法经营,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给予3-10万元的经济处罚;由于非法经营造成的损失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⑤承租人应按时结算校内超市及门面的水电费,校内超市工作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等费用及工资、购买各种险种均由中标方负责。
⑥承租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觉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手续和缴纳费用;完全承担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工伤、财产设备损失等)的最终赔偿及法律责任。
标的2:
(1)服务经营范围规定为:报刊杂志服务、干洗洗衣服务、文印数码服务、手机充电宝服务。
(2)服务经营项目及行为规定:不得超出营业范围经营;不得经营快递,不得帮学生领快递和网上代购;不得经营学校超市所经营的项目;不得销售学校食堂经营的食品;不得用作住宿或其他用途;不得售卖散装食品、自制食品(即不能经营米粉、汤圆、牛杂、炸馍、饺子、粽子、面包、热狗等食品,也不允许火煮其它食品或变相加工其它食品销售)、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的商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的刊物书籍,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类、棋牌类、刀具、游戏点卡或类似的有价卡券。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严禁赊账给学生。
(3)承租人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台账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货物退市、入市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
(4)在服务部所提供服务项目应坚持微利原则,定价应低于或等同于市场上的定价(促销价除外);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标签。
(5)经营要求:
①承租人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管理,合法经营,满足师生生活要求,保证按规定时间营业,不得超证、超时、超范围经营,必须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不得哄抬价格,服务项目不得高于市场价。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之一,由学校警告并勒令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学校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②承租人必须按学校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门面卫生、用电安全等工作,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配合学校接受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如在学校或上级部门的卫生、用电安全检查中出现卫生、用电安全不达标现象,由学校警告并勒令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学校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③承租人不得将综合服务部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非法经营,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向承租人收取一个季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由于非法经营造成的损失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④承租人应按时结算综合服务部产生的水电费,综合服务部工作人员工资、购买各种保险均由承租人负责。
⑤综合服务部工作人员要遵守相关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有发现违规者,出租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⑥承租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觉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手续和缴纳费用;完全承担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工伤、财产设备损失等)的最终赔偿及法律责任。
3.租金在使用承租场地经营前交,按半年缴纳,每次交完下一半年的租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先付后用。
4.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当日内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承租人在合同期内要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5.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额每季度前按时交清上个季度的费用。
6.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经营时段进行营业:
(1)工作日:早上6:00-7:10 9:00-9:30、中午11:00-14:40、下午16:00-19:00、晚上21:30-23:00
(2)周末、节假日:全天
其它休息时间不得对学生营业,营业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活动(如时间有变动以学校通知为准)。
7.承租人必须自主自行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或分租,不得以挂靠方式进行经营,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承租人服从学校管理、监督,在特殊时期或开展大型活动时(如疫情防控期间、运动会、教学开放日等),按学校或上级要求做好卫生、消杀、安全、防疫等工作。
9.经营期间,承租人需装修包括水管电线的铺设等应先提供装修方案和图纸并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且在安全和不影响房屋主要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负全责。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再续约的,其自行投资的固定装修物(不动资产)不能拆除,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含天花板装修,水电管线等)。
10.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意向承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11.合同期内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且无造成出租人声誉与利益受损情况的,在合同期满承租人自动将全部设施、货物搬出并将承租的场地交回出租人后,出租人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反之,不退回或部分退回。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如出现经营不善而亏损时,完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因承租人中途自行退出的,其所交全部履约保证金将做违约金处理,不予退回,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2.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
13.承租人应配合学校迎接上级的各种检查,及随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种检查工作。
14.从业人员应微笑服务、文明服务,为师生创造温馨购物环境、提供温暖服务。做好防火、防毒、防盗等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及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校园整洁。
15.无免租装修期。
16.标的1正式营业前需购买100万的相关商业保险,并提供相关发票证明给出租人审核,如不按照要求购买,出租人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17.标的2正式营业前需购买20万的相关商业保险,并提供相关发票证明给出租人审核,如不按照要求购买,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提前预交的租金。
18.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标的1竞租资格:
1.意向承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食品、日用百货销售(缺一不可),并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意向承租人近5年内(2019~2023 年)须具有经营超市的经验,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经营用途,单个超市场地经营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意向承租人需提供近5 年内的租赁合同(租赁经营期限不少于一年),经营超市场地不动产证书(意向承租人自持场地的提供)等可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发现伪造相关证明或实际面积不符,则取消承租人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没有处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creditchina.gov.cn)。以上述网址下载的信息为准。
4.意向承租人需提供近半年的纳税证明(如完税凭证、免税证明等)。
5.意向承租人需提供上一年的财务报表(仅限企业法人提供)。
6.意向承租人必须制定《校园内超市经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保障制度;(3)商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2竞租资格:
1.意向承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没有处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creditchina.gov.cn)。以上述网址下载的信息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近半年的纳税证明(如完税凭证等)。
4.意向承租人需提供上一年的财务报表(仅限企业法人提供)。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人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成交价款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承租人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的租金);此后须于2024年4月20日、10月20日、2025年4月20日前向出租人交纳下一个半年的租金;在2025年10月20日前向出租人支付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个月)的租金。其他相关约定以最终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账 号:20034101040001253
开户行:农业银行武鸣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人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标的1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必须同时有食品、日用百货等;(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提供同类项目近5年内(2019~2023年)经营超市的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自持场地的提供经营超市场地的不动产证书(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工商企业法人需提供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及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活动;(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6.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7.提供近半年的纳税证明(如完税凭证、免税证明等);
8.需提供上一年的财务报表(仅限企业法人提供);
9.需提供《校园内超市经营方案》;
10.原租户上传原《租赁合同》。
标的2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工商企业法人需提供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及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活动;(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5.提供近半年的纳税证明(如完税凭证等);
6.需提供上一年的财务报表(仅限企业法人提供);
7.原租户上传原《租赁合同》。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半个小时前进行资料的更正、补充。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成交后,承租人凭以上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人,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人原因,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人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人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和出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未按时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承租人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18978887123 林经理 18978847456 蒙老师1529633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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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经理 0771-573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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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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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合同.zip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人/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