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邵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餐饮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6日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聚八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餐饮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3]000150
(3)项目内容: 主要承担邵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机关食堂、沥青分公司食堂、桥梁管理所食堂、分公司食堂等4个食堂的干部职工就餐任务
(4)项目负责人: 贺大鹏 。
2.合同金额
(1)暂定合同金额小写: 672000.00元
大写: 陆拾柒万贰仟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 年 9 月 16 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总日历天数: 365 天。
地点: 市政工程总公司办公区域内
方式: 实行承包制,包工包料全包模式,承包范围为市政总公司机关食堂、沥青分公司食堂、桥梁管理所食堂、分公司食堂。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向乙方提供完成劳务服务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②提供完成服务所需必要的场地、炊具、餐具、水、电、煤气、清洁用品及用具;
③如食堂设施出现故障须及时帮助维修。
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⑤自觉履行合同条款。
(2)乙方职责
①服从甲方的调度与安排。
②甲方单位员工投诉卫生、伙食问题,经甲方负责人告知乙方主管人员,乙方须尽快落实立即改正。
③工作要求:a.根据甲方伙食标准及需求,调配、制成等应适合甲方员工的口味,符合能量消耗的伙食。b.保持食物卫生及质量、饭菜及汤式清洁无杂物,甲方对食物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食物卫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c.保持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冲、日洗、三天大清洗,做到随时检查随时达标的准则。d.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
④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和培训,持有健康证上岗。
⑤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工作器具。
⑥乙方不能利用甲方场所、设备、材料进行对外营利活动。
⑦乙方应保证任何情况下,确保服务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劳资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工人聚众在大门口/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工伤事故善后处置等事件,如有发生乙方应第一时间出面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消除不良影响。
⑧乙方为其聘用的服务人员办理各种保险,参保费用乙方承担。合同期限内由于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章行为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事故赔偿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⑨乙方如有违反服务合同行为,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⑩在合同期间,乙方聘用的服务人员如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⑾自觉履行合同条款。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乙方不负责任。
(2)若有意外发生食物病害事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调查,若查明责任,为乙方的过错,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3)乙方如因自身因素造成无法履约或满足不了甲方用工需要,甲方可终止合约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4.付款:
(1)费用结算:①食堂餐饮服务费用计算:根据当月在册人数结算当月(下个月第一周结算)用餐服务费用,总费用(元)=350(元)*用餐人数(如遇甲方有项目单独开立食堂的,按实际在项目就餐人员数进行扣除)。工作内容为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正常工作日中餐服务。
②加班餐计算:晚餐及节假日加班餐费用按实际就餐人员每人每餐25元计算(包工包料)。如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加班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③结算方式:原则上以一个月为结算周期,工作时间经双方核实无误且达到服务要求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到甲方结账。(2)费用支付: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票据两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审批手续完成后按财政集中支付周期进行支付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p;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sp;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邵阳百春园支行
账 号: 43050165370800000250
合同备案:邵阳市财政局
(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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