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学校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01
采购概况和评审定标方法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学校2023-2024学年校外配餐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类
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项目需求: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400人,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2200人。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三、公告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下午17:00时
四、投标资料收取时间
投标人应按照评分项的内容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应盖上公章,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23年9月30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至六约学校保安室,由相关负责人收取。投标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均将予以拒收或无效投递。
五、综合评分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7日上午9点在六约学校D栋三楼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分,优选出前三家配餐企业后,进行公示(校门口及学校家长群)。
六、综合评分方法
1.在不少于三家(含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打分汇总比较。(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综合评分。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七、评委
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至少15人)
八、签订合同
学生在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代表全体在校午餐学生家长委托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合同(具体时间以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后再确定)。
注:(一)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三名配餐单位,为预中标单位,一起公示,待区教育局、区市场局核实配餐单位资质,将与排名前面的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二)如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位配餐单位无法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配餐单位接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发《无法履约函》告知学校,学校将与下一排位(顺延)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如学校在区统一公布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未接到配餐单位的《无法履约函》,预中标配餐单位因预中标份额超产能无法与学校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单位参与本校午餐配餐投标。(三)根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配餐单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超产能配送餐行为,学校有权利立即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配餐投标。(四)备选方案:如首家配餐公司无法满足午餐午休配餐工作,则由前三家中标公司中的第二家配餐公司补上,以此类推。
九、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
将选定的一家配餐企业投标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交经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上交)
十、联系人
赖老师:13418628225
投诉电话:28666161
02
采购需求
01
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不接受冷链配送。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是否超过供餐份数上限及新学期配餐企业供餐剩余饭盒制售份数产能证明材料。
5.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需达到A级,同时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需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建设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并主动接入监管部门后台;为供餐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7.配餐价格及餐标(配餐价格为:小学生每人每份人民币 元,配餐标准为两荤一素:大荤(肉类) 克+小荤(蔬菜搭配肉类 克+蔬菜 克+米饭 克+汤或饮料,米饭可添加。)。供餐企业填写配餐价格及餐标,签订服务合同前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与中标公司协商。
02
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相关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23年10月14日至2024年7月15日。学校提前前3天统计本校实际用餐学生人数告知配餐企业,每学期供餐次数以深圳市中小学学校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提前3天告知学生监护人通过约定缴费方式将本学期餐款支付给配餐企业。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次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每学期餐款总数。
(1)学生未用餐,已交款项的退款
(2)中途退出的学生已交款项的退款
(3)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事项
2.配餐价格
配餐价格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食谱。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投标人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产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学校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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