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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北京路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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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PXZB-2023-030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五莲县北京路小学

代理机构: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五莲县北京路小学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莲县富强路与青岛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作华 张锟

联系方式:0633-3926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PXZB-2023-04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工程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1. 供应商须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40308.40 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2023年08月 日至2023年08月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与青岛路交汇处)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 日15时00分至2023年08月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五莲县富强路与青岛路交汇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 日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五莲县富强路与青岛路交汇处)。

六、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五莲县北京路小学 。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

2.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和报价的有关费用。不论磋商和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和报价。

5.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须主动回避,否则相关投标单位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担任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董事、监事;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是供应商与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供应商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5.7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报价有效期

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6.5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7.保证金

7.1不收取。

7.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五莲县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

7.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2.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2.4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2.5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2.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2.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2.8供应商有前款7.2.1至7.2.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7.3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五莲县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

7.3.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3.3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puxinzhaobiao@163.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10.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puxinzhaobiao@163.com);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1.解释权

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本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须左侧胶装,可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不得采用其他形式装订,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2.3商务标书

12.3.1商务标书目录

12.3.2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

12.3.3供应商简介及综合说明

12.3.4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考附件)

12.3.5项目管理班子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

12.3.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

12.3.7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

12.3.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

12.3.9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2.3.9.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12.3.9.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3.9.3参加采购活动承诺书原件;

12.3.9.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12.3.9.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12.3.9.6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袋密封并附上目录(其中身份证原件可现场提交)。资质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其中第12.3.9.1-12.3.9.5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缺一不可,否则询价小组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信誉存在第12.3.9.5款规定中任一情形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证件须现场一次性出示,不接受二次补充(身份证原件可现场提交)。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也要在报价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4技术标书

12.4.1 技术标书目录

12.4.2 技术条款偏离表

12.4.3 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图纸等其他技术资料为依据,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

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2.4.3.1 工程概况

12.4.3.2 施工组织方案

12.4.3.3工程施工计划及其说明

12.4.3.4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12.4.3.5 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

12.4.3.6 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12.4.3.7 施工进度计划表

12.4.3.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2.5唱价密封袋

※12.5.1 为方便开标、唱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式两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在信封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封面上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13.报价说明

13.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各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按工程量清单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自主报价,中标的综合单价即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综合单价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成交后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各单项工程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有关部门的检测验收费用等全部费用,并要考虑成品保护、卫生清理达到验收要求及风险因素等。该综合单价不随政策调整而变化且不随工程量调整而变化,并作为结算的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13.2本次采购在磋商过程中,各合格供应商均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且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3.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对应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均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对没有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将视为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不予追加任何费用。

13.4开标时,如果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13.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按单价汇总金额或总价金额中的最低者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3.6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13.7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采购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工地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9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且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开具,否则不予支付。

13.10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签字盖章。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4.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4.7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14.8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服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第12条的要求,准备一式四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参考附件)

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按要求签字盖章完整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6.2密封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2023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12.5.1款、16.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9条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16.4如果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2.5.1款、16.1款、16.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开标当日报价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

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领取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报价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18.3到报价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开标当日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0.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一般规定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1.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2.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未按本须知第16.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2.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3. 磋商小组

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标。

23.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5.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25.1.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2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格式未严格遵守附件7或者附件8的。

25.1.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齐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1.4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

2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25.2.1.1供应商所报的供货期、付款方式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25.2.1.2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人财政预算的。

25.2.1.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2.1.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25.2.1.5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5.2.1.6公开唱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标的。

25.2.1.7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25.2.1.8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5.2.1.9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5.2.1.10供应商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的且未得到有效改善或弥补的。

25.2.1.11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完整的报价明细表或故意隐瞒产品信息的。

25.2.1.12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商务条款。

25.2.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25.2.2.1报价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5.2.2.2报价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25.2.2.3报价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或没有相关技术支持说明的。

25.2.2.4供应商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的。

25.2.2.5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供应商的施工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5.2.2.6报价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上标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上标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5.2.2.7报价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6.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

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

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7.磋商

27.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7.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7.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7.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7.5 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注: 1、每次报价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均应书面确认,且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后

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各清单项结算价格依据为最终报价较第一轮报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2、再次报价对总价进行调整时,全费用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及所选用的材料设备质量等级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扰民及周边关系的协调问题,费用自行承担,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此类费用。

4、本工程甲方不提供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等,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包含在措施费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工期、费用索赔的条件或结算时追加任何费用的理由。

5.供应商的报价,应是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所列工程量清单包含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应充分考虑磋商文件中所示意的一切费用与价格,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委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27.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7.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

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仅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28.2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

28.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政策性功能

29.优采强采

所投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投标人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并后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详见附件11-3)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所填写和提供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符合要求的节能、环保产品享受以下优惠: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30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

30.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0.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b.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c.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d.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财库﹝2020﹞46 号)文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0.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 号)文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货物服务类10%(工程5%)的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0.4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且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0.5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且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其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0.6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1.监狱企业

31.1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1.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 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自然人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3.供应商有前述第29款分别与30款、31款、32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上述政策性功能所需证明材料随资格、资信等证明材料一起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5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否则不享受政策性功能。

备注:以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需在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体现。

七、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不退还。

35.成交通知书

35.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查询成交结果。

35.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6.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以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其 他

37.成交服务费

37.1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因未交纳成交服务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代理机构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五莲支行

账 号:37001717008050152398

电 话:0633-3926001

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投标过程中自身产生的所有费用。

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38.质疑

38.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8.2 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8.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采购或公开采购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8.4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8.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8.6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五莲县财政局投诉。

39.知识产权

39.1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39.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附件

综合评分法细则

一、评分说明

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

确列明或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或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

2.分数列分值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

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算术平均值)。

4.技术评审总得分=F1+F2+……+Fn,F1、F2……Fn 分别为各项技术标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

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

6.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

人员或计算人员小签。

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

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

细则详见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

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分细则(详见下页)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

商 务 标60

磋商报价

(6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60,

备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2 位有效数字。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0分

投标货物综合情况(10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评投标产品的综合情况(投标方案设计、投标产品选型、供货范围、产品技术成熟度和先进性、质量安全可靠性、效能、品牌信誉度等各方面因素),得5~10分。

质量管理措施(10分)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可行、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有施工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得5~10分。

施工方案(10分)

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对重点、难点有合理化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具体、措施得力,得5~10分。

保修方案(10分)

根据保修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合理性、完整性得5-10分。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预算为:79078.00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2.1现场自然条件: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日照市属温带湿润季风区。年平均气温 12.8℃,绝对最高气温35.2℃,绝对最低气温-13.2℃,年平均降水量774.8mm,一昼夜最大降水量125.8mm,年最大风速 17m/s,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冬季北风和西北风,夏季多南风和东南风。

2.2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电情况满足施工要求。

2.3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二、工期:20日历天。

三、缺陷责任期: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四、质量要求:质量合格,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与响应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质保期:2年,采购文件清单中或国家主管部门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供应商亦可投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一年内付清。

六、工程量清单: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数量

全费用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天棚吊顶

1.防火铝合金方通吊顶

2.规格型号:方通60mm*90mm、间距100mm

3.基层:轻钢龙骨

153




2

天棚吊顶

1.石膏板造型吊顶

2.面层:9.5mm厚石膏板双层

3.基层:轻钢龙骨

4.包含腻子、刷乳胶漆

139




3

天棚吊顶

1.防火铝合金格栅吊顶

2.规格150mm-200mm格栅

3.基层:轻钢龙骨

748




4

方通灯

1.LED长条形安全方通灯

2.规格型号:长1200mm*宽100mm,36W

3.含电线、套管及安装敷设

12




5

格栅灯

1.LED方形安全格栅灯具

2.规格型号:150mm

3.含电线、套管及安装敷设

120




6

方通隔断

1.部位:一层大厅方通立柱隔断(方通10*15cm)

14




7

包管道

1.UV板包消防管道

2.规格型号:350mm*350mm

m

35




8

拆装移位

1.监控摄像头、杀菌灯、灭蝇灯、音响、电视等拆装移位

2.含辅材

108




9

监控摄像头升级改造

含材料及安装等所有费用

4




10

监控网络线

含材料及安装等所有费用

m

134




11

橱柜

1.马六甲板橱柜含橱门

2.规格型号:宽500mm,高800mm

3.人造石台面 宽500mm

4.含五金配件及安装等所有费用

m

8




12

人造石台面

1.橱柜上部人造石台面

2.规格型号:宽500mm

m

8




13

天棚吊顶

1.防火铝扣板吊顶

2.规格型号 600mm*600mm

3.包含基层龙骨

84




14

集成灯具

1.LED安全集成灯具

2.规格型号:300mm*600mm

3.含电线、套管、开关、插座及安装敷设

8




15

砌体拆除

1.一、二层学生餐厅售饭窗口250mm厚墙体拆除

2.拆除高度500mm

3.含垃圾清理外运及卫生清理

m

32




16

人造石台面

1.一、二层学生餐厅售饭窗口人造石台面

2.规格型号:宽400mm

m

32




17

隔断整理

1.一、二层学生餐厅售饭窗口原玻璃隔断及推拉窗拆除

2.重新安装、打胶

83




18

石膏板包梁

1.一、二层学生餐厅玻璃隔断上方木工板石膏板包梁

2.包含腻子及乳胶漆

m

64




19

墙面修复

1.墙面乳胶漆修复

2.含基层清理

280




20

原旧排烟系统拆除

1.排烟系统拆除

2.清理外运费用

1




21

排烟风系统

1.11KW排烟风系统

2.包含安装费用

1

9500


暂估

22

吊车

吊车吊装含进出场费用

台班

2




23

电缆

1.电力电缆YJV-5*6

2.品牌等同与阳谷牌

3.包含安装费用

m

36




24

厨具拆除

1.原操作间燃气炉具、管道拆除

2.含清理外运费用

1




25

炊具系统

操作间炊具系统改造电磁/华磁1250*1300*800/Φ900

3

25200


暂估

26

电缆

1.电力电缆YJV-3*16+1*10

2.品牌等同与阳谷牌

3.包含安装费用

96




27

桥架

1.防火桥架

2.规格型号:150mm*100mm

35




28

空气开关

空气开关100A

3




29

消防器材维修维护

食堂餐厅灭火消防器材维修维护

1




30

防滑垫子

食堂餐厅拉丝防滑垫子

46





合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院内。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 。

5.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2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全费用单价合同。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一年内付清。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3)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

(1)缺陷责任期:2年

(2)质保期:2年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验收

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依据本磋商文件采购技术要求,现场对过程、货物、设备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将不予接受,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给予调换,修改,直至甲方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验收审计产生的费用)。

十、售后服务

1、乙方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详细售后服务计划进行质保。质保期内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要求制定配合甲方开展工作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成效及配备工作人员等具体服务内容及承诺。

十一、违约条款

1、甲方延迟验收: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除迟交货物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 乙方若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应按合同总金额3%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合同解除,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或者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确定。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五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格式

页数

份(套)数

1

磋商文件

电子版
























































































说明

供应商应对照本《资料清单》,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报价函

报 价 函

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PXZB-2023-030)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报价文件。

2. 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采购文件要求并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起60日。

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与本此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PXZB-2023-040

投标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最终报价

(二轮报价时填写)

小写:

大写:

工期


项目负责人


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报价明细表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数量

全费用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天棚吊顶

1.防火铝合金方通吊顶

2.规格型号:方通60mm*90mm、间距100mm

3.基层:轻钢龙骨

153




2

天棚吊顶

1.石膏板造型吊顶

2.面层:9.5mm厚石膏板双层

3.基层:轻钢龙骨

4.包含腻子、刷乳胶漆

139




3

天棚吊顶

1.防火铝合金格栅吊顶

2.规格150mm-200mm格栅

3.基层:轻钢龙骨

748




4

方通灯

1.LED长条形安全方通灯

2.规格型号:长1200mm*宽100mm,36W

3.含电线、套管及安装敷设

12




5

格栅灯

1.LED方形安全格栅灯具

2.规格型号:150mm

3.含电线、套管及安装敷设

120




6

方通隔断

1.部位:一层大厅方通立柱隔断(方通10*15cm)

14




7

包管道

1.UV板包消防管道

2.规格型号:350mm*350mm

m

35




8

拆装移位

1.监控摄像头、杀菌灯、灭蝇灯、音响、电视等拆装移位

2.含辅材

108




9

监控摄像头升级改造

含材料及安装等所有费用

4




10

监控网络线

含材料及安装等所有费用

m

134




11

橱柜

1.马六甲板橱柜含橱门

2.规格型号:宽500mm,高800mm

3.人造石台面 宽500mm

4.含五金配件及安装等所有费用

m

8




12

人造石台面

1.橱柜上部人造石台面

2.规格型号:宽500mm

m

8




13

天棚吊顶

1.防火铝扣板吊顶

2.规格型号 600mm*600mm

3.包含基层龙骨

84




14

集成灯具

1.LED安全集成灯具

2.规格型号:300mm*600mm

3.含电线、套管、开关、插座及安装敷设

8




15

砌体拆除

1.一、二层学生餐厅售饭窗口250mm厚墙体拆除

2.拆除高度500mm

3.含垃圾清理外运及卫生清理

m

32




16

人造石台面

1.一、二层学生餐厅售饭窗口人造石台面

2.规格型号:宽400mm

m

32




17

隔断整理

1.一、二层学生餐厅售饭窗口原玻璃隔断及推拉窗拆除

2.重新安装、打胶

83




18

石膏板包梁

1.一、二层学生餐厅玻璃隔断上方木工板石膏板包梁

2.包含腻子及乳胶漆

m

64




19

墙面修复

1.墙面乳胶漆修复

2.含基层清理

280




20

原旧排烟系统拆除

1.排烟系统拆除

2.清理外运费用

1




21

排烟风系统

1.11KW排烟风系统

2.包含安装费用

1

9500


暂估

22

吊车

吊车吊装含进出场费用

台班

2




23

电缆

1.电力电缆YJV-5*6

2.品牌等同与阳谷牌

3.包含安装费用

m

36




24

厨具拆除

1.原操作间燃气炉具、管道拆除

2.含清理外运费用

1




25

炊具系统

操作间炊具系统改造电磁/华磁1250*1300*800/Φ900

3

25200


暂估

26

电缆

1.电力电缆YJV-3*16+1*10

2.品牌等同与阳谷牌

3.包含安装费用

96




27

桥架

1.防火桥架

2.规格型号:150mm*100mm

35




28

空气开关

空气开关100A

3




29

消防器材维修维护

食堂餐厅灭火消防器材维修维护

1




30

防滑垫子

食堂餐厅拉丝防滑垫子

46





合计






注:合计总数须与报价一览表一致。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

报价文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金


现有职工人数


行政管理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营业执照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单位资质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联络方式

(电话、传真、邮址)

单位成立时间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年平均产值

(万元)


行政负责人

董事长姓名


总经理姓名


技术总监姓名


财务总监姓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

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联络方式

公司法人

业务范围






供应商离采购人最近的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络方式

业务范围






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附件5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上两年度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项目联系人、电话

备注













































































































注:供应商填写本表的同时,须将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附件6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

报价文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上述人员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号: PXZB-2023-040)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PXZB-2023-040)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此处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附件9

参加采购项目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参与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PXZB-2023-040)采购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采购预算编制、审查人员打听预算编制情况,向招标采购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3.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五莲县有关监督部门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成交)。

8.成交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成交后,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并配合五莲县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0 施工技术方案

(供应商须提供详尽的施工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11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山东普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五莲县北京路小学食堂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工程

投标包号:

项目编号: PXZB-2023-040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2023年 月 日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23年 月 日 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