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9月至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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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市大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 标的名称: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0%。 需满足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 |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 2,000,000.00 | 2023年10月 | 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分包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接受订单时须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莞市大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