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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某部2023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2023-JLZLCA-W1001)(第A、B、C包)
发布于 2023-09-28

招标详情

信阳某部2023年副食品采购

招 标 公 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阳某部2023年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ZLCA-W1001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涉及信阳某部所需的副食品供应,所采购的副食品共分为3个包段,供应商可以投任意一个或多个包段,但一个供应商只允许中一个包段,且中标后不再参与后续包段评审,开标和中标顺序按包段先后顺序。具体内容如下:

包段

货物名称

供货区域

质量要求

供货期限

A

水果蔬菜类(包括水果、蔬菜、禽蛋、豆制品等)

主要位于河南省信阳市、驻马店市、南阳市

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蔬菜、畜禽肉和水产类等食品经检疫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B

畜禽肉水产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品等)

C

干调乳制品类(包括干菜、调味品、饮料、牛奶、预包装食品等)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副食品)采购或生产、装卸、运输、配送、验收及招投标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项目预算:A包约1600万元,B包约2100万元,C包约13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B包段须提供检疫合格证。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承诺响应和完成应急采购任务。

(七)投标人应具有固定且独立的生产或经营场所,独立的办公场所、独立的仓库和冷库,B包段应有冷冻、冷藏配送车。

(八)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招标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 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三)报名材料递交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地和网上相结合方式,现地报名由投标人指定公司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现场递交纸质版报名资料,不接受邮寄等方式,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份,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企业鲜章:

1.投标确认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被授权人提供2023年2月份(含)以来连续6个月在公司缴纳社保信息证明,社保证明必须体现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如无授权人则需提供法人本人在投标公司缴纳社保信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社保信息证明二维码要清晰可见);

6.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按第四条供应商资格第(四)款要求中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

7.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附租金流水,同时注明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房屋为租赁的需提供可追溯至产权所有人的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电子流水记录,例如房屋为二次租赁需提供两次租赁的合同和租金的电子流水记录,且电子流水记录必须是投标公司对公账户的转账记录,通过个人缴纳的电子流水记录不予承认;

8.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1月(含)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9.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11.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12.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自行通过“军队采购网”平台对其是否已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进行查询,以上结果均截屏彩色打印。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同步递交以上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并设置封面,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包段(1个或多个包段)+公司名称+报名时间,落款加盖公司鲜章,后附报名材料彩色影印件,每一页加盖公司鲜章后扫描,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彩色),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直接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380086516@qq.com,发送后请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王先生:19837603318,何先生:13937738918确认递交结果。

六、审查方式

报名审查采取即报即审方式,各报名企业以我方发送《报名通过函》为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他竞标企业有关联关系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保留我方处罚权益。

七、现地考察

报名截止后,我方将对通过报名审查的商家进行现地考察,投标商家所投包段须有具体营业或生产场所,并是其主营的产品(超市或批发市场须有专门区域),考察时以商家具体营业票据(票据需显示近一年内有销售所投包段内容)和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为准。如发现有借用他人营业或生产场所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保留我方处罚权益。考察合格者统一以邮箱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 元/份。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11 月 16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6 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具体地址请联系王先生、何先生)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16 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具体地址请联系王先生、何先生)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招标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四)申请人有疑议,应以正式形式按流程向我部询问,并对所提疑议负责,发现诬陷、诽谤、抹黑、串通、故意夸大、威逼利诱、不正当竞争等恶意行为,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五)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我部所有。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先生 19837603318

何先生 13937738918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具体地址请联系王先生、何先生)

十三、监督方式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837695260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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