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2.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5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函。
2.2.6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提供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