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10月07日 18:47
附件1 | (定稿)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日常餐饮服务项目.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KTZBG-2023146(招标文件编号:KTZBG-2023146)
二、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日常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浦路100号怡馨苑3-5号楼连接体23#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131.0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日常餐饮服务项目 | 主营内容为:早、中、晚、夜间点心餐饮服务,主要项目为米饭、面食、中西点、大锅菜、快餐、小炒、客餐等加工制作,生熟食品食材保管,食堂卫生等管理。 |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宏新公司的管理制度,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守法经营。 | 服务期限1年。 | 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应永胜、李喜晨、胡腾旭、冯钦、刘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收费标准:中标人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景弘集团有限公司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50万元以下部分的按1%计算,50-100万元的部分按0.90%计算,100-500万元的部分按0.5%计算。(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054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
联系方式:刘警官、0591-85325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樊淑贞、陈东英 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陈东英
电 话: 0591-8780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