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8日 |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3]000064号-1 |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深圳中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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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重新立项 |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3]000064号 |
3、项目内容: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重新立项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易智文 |
6、联系电话:13873335668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620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 1、甲方每3个月与乙方以中标折扣价(九折)结算一次。水、电费由甲方列入当月支付乙方的餐费中扣除。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水费(3.93元/吨)、电费(1.2元/吨)、燃气费(自行交纳)和其他相关费用,如遇政府定价调整,以调整后价格为准。3、医院每年1月/4月/7月/10月底对每位职工的餐卡清零,餐卡内所剩余额医院收回。4、甲方在每年每月的上旬预付餐费款人民币陆万元,每年1月/4月/7月结清前三个月所有费用,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3年10月08日,完成日期:2024年10月07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
2、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117号 |
3、方式: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
验收方式:按合同执行 |
验收标准:按合同执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3-07-31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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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7月31日 |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117号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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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吴慧敏 | 法定代表人:欧阳铭 | 委托代理人:易智文 | 委托代理人:彭学建 | 电 话:13873335668 | 电 话:0755-82047686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C栋103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 | 帐 号:442010089000525286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