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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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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皓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3号小区菊花1路7号和园西门12号商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ZBHZ[2023]009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内容及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

配送区域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

入围(中标)家数

服务期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惠州

按11个伙食单位实际需求量而定。

人民币1000万元(500万元/年,两年)

3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1.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5家,否则项目废标;

2.本项目确定3个中标人,5个备中标人,按得分排名,前3名进行配送。

3.合同签订前,采购单位纪委、采购人员按标准对预中标企业进行实地核查(a对不达标企业,取消配送资格。)

4.对恶意低价中标,配送一段时间后不再配送的企业,做扣除企业保证金处罚。

5.中标人配送期间考核不合格时,其它未中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依次进行替补。

2、服务地点:

片区(共11个点)

地点

惠阳区 (1个点)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桥背龙尾村

大亚湾区(1个点)

惠州市大亚湾区龙海三路

惠东县(1个点)

惠州市惠东县坪山镇蕉田村

惠城区(1个点)

惠州市惠城区下角梅湖

惠城区(2个点)

惠州市惠城区文华二路

惠城区(2个点)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大道新乐六路

惠城区(2个点)

惠州市惠城区口岸路

博罗县(1个点)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梅花村梅花林场

3、服务范围:某单位副食品配送。供应商供应的内容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禽蛋品类、干调类及饮品类等副食品。具体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5、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机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4)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6)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所供货物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货物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绝对可靠,如出现食物食品安全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8)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6、服务标准:所供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规定的下列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必须是非外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非外资参股企业、非有任何外资参股记录的企业。(提交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①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为核算标准。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 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8)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当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至少有1处固定营业部或固定仓储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皓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3号小区菊花1路7号和园西门12号商场)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6、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供应商公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本釆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釆购网(www. ccgp. gov. cn)、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www. cotenders, 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惠城区江北文华二路90号

联系方式:严文龙17620868909,0752-5752222转34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皓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江北3号小区菊花1路7号和园西门12号商场

联系方式:徐先生 13928316768,0752-2895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13928316768,0752-2895015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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