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工会对2024年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组织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第一章、项目名称:2024年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第二章、采购内容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1年,全年分三次采购,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各约1000至1400份,具体采购商品份数采购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每次每人慰问品总价不能超过该次个人慰问品总额度且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次慰问总额度(见附件1)。
★2、下载慰问品种类:所投产品不少于1000种,且供应商具备配送能力,具体慰问品种类及需求见(附件1):
3、供货方式
3.1、节日前一个月,采购人主动联系中标人确定本次慰问品方案及相关事宜,中标人需指定一名业务员对接,根据采购人通知时间完成配送。
3.2配送方式:
支持网络下订单配送:支持职工采用互联网商城或手机APP(或小程序)等进行网络下单配送到家。
3.3、基准价确定:
(1)中标人慰问品价格应以采购时间段取价超市同品牌同规格产品价格 (促销价除外)为基准价格。
(2)上述基准价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供货之日前进行市场价格核查,核查标准以 朴朴超市、沃乐玛超市、麦德龙超市、 永辉超市四家中选取三家超市同期同品牌同规格商品的平均价为准。一旦发现中标人基准价高于采购人核查的平均价的情况, 可视为违约行为,发现第一次,该中标人应200%赔偿全部差价;发现第二次,调查属实者,该中标人应500%赔偿全部差价,并将商家列入采购黑名单。
3.4、由中标人负责将指定慰问品送到职工指定地点。
3.5中标之后,采购人职工按中标人提供的慰问品方案中产品自行组合,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慰问品方案采购人有权根据职工反馈意见对部分产品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调整意见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3.6如部分产品不能按时供货,应立即以电话方式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共同确认市场确无该品种后,及时与采购人协商调整供货品种,调整品种的质量、数量、价格必须与原品种一致,若调整后价格高于原供货价,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负责承担;采购人下单物品,除采购人与中标人到市场共同调查确认市场无该品种,否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无法供货;确因市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不能供货的,必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商调整供货品种。
3.7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职工下单的慰问品组合方案品名、产地、品牌、规格、数量、质量供货,采购人职工现场接收时发现与下单不符,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在24小时内调换同品种质量货物,因调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8 中标人所供货物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检测(若有)等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3.9 委派专人对接配合医院工会开展其他活动,采购方式按照大宗商品采购执行。(如工会有需求)
4、商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4.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并且所供的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中标人须将相关材料存档, 以便随时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4.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如在保质期内由于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食物变质中毒事件,应在2小时内派项目负责人到达现场协调解决处理, 并承担我国 《食品安全法》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一切责任。
4.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严格按照 《国家三包法》 特别是我国 《食品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所提供的货物在送货途中出现破损的, 中标人将免费更换, 并保证供货质量、进度不受影响。
4.4中标人承诺绝不降低采购货物的质量标准和档次, 所供的货物应完全按采购人确定的标准提供货物, 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厂原装, 未经拆封、 品质优良的产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等级、 生产, 技术标准均符合我国 《食品安全法》 等国家行业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如有违反规定,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5投标人应保障大米、食用油等商品的充足供应。
4.6采购人有权提取物品到相关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按违约处理。
4.7本次招标供货时间要求:供货方应于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
5、违约责任
5.1、中标人逾期供货,影响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在指定的取价超市购买。此次采购的货物超过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由中标人支付,并且还须支付逾期供货产生的违约金,第一次逾期供货的须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现第二次逾期供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2、中标人擅自停止供货时,采购人有权在指定的取价超市购买,此批次采购的货物超过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由中标人支付,并且中标人擅自停止供货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元,违约金可以从应付货款中支付;出现第二次擅自停止供货的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3、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物资掺杂,以次充好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等违约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退货并责令中标人更换合格货物,中标人未及时更换合格货物,影响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在指定的取价超市购买(采购的货物超过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发现商品为伪劣商品的,发现一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并无条件退换商品,违约金可以从应付货款中支付;发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投标资格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经营或生产企业,并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仓储面积不得少于20000平方米。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四章、项目报名
项目报名需完成资格审查相关内容,因此各潜在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单位有效印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及相关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国家相关卫生、质量监督部门处罚或通报经历的承诺书。
4. 满足第三章“投标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五章、开、评标要求及流程
1. 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天提交一式4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采购要求响应表,即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需求的响应情况。
(2)针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
(3)既往业绩
(4)售后服务方案
(5)相关承诺
(6)其它证明可以投标人实力的材料
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先由各投标单位进行15分钟的产品介绍。每家投标人仅限2人入场谈判。
3.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最终报价和商品水平、单位资质、过往业绩、信誉及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后选定中标候选单位。
4.定标办法:对有效投标单位依据评分表的项目综合进行评分,取平均分,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单位。
第六章 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 16点,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4676687@qq.com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下午14点40
3.开标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行政楼207室。
第七章、其它事宜
1.对未中标单位,招标方不负责作出解释。
2.本文件未尽事宜将在签订合同中补充。
★3.中标供应商分别提供1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附件:附件1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