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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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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SCC-20231011-1
项目名称:方巷小学食堂原料采购(三次)
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方巷小学食堂原料采购(三次)(项目名称)进行网上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CC-20231011-1
2、项目名称:方巷小学食堂原料采购(三次)
3、采购需求:食堂原料采购(2个分包),每个分包拟确定一家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包一:粮油类,让利幅度不低于10%但不得超过20%;
包二:干货和调味品,让利幅度不低于10%但不得超过20%。
4、报价方式:商品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上不包含的商品,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市场供货单价,按市场供货单价再进行让利后结算,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两学期,学生上学期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按包一→包二的顺序进行评审。供应商可兼投兼中。请按所投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所投分包号,投标时分别密封递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2023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3年7月-2023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1.5-1.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响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线上报名(联系代理机构微信)。请供应商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若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此材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若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此材料);(5)报名费汇款凭证(备注报名费,账号信息: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百家湖支行,0122260000001299)。以上(1-5)报名材料发至18061237880@189.cn邮箱,邮件名称:【报名】供应商简称+项目名称,审核通过后邮件发送采购文件,请及时查看邮件信息。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四、网上投标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4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朝阳路33号(方巷小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招标采购”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赵校长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朝阳路33号
联系方式:13665262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2层1209室
联系方式:1806123788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
2、投标人
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货物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代理费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费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3)代理费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但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4)代理机构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采购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服务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培训计划。
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一览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保证金:无。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拒绝接收)
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如有)。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开标
23.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7.8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要求:
27.8.1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无特殊原因的,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
27.8.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
27.8.3本次采购所涉及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须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并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
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8.1.8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8.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8.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
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招标采购”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质疑处理
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0.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0.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0.4.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0.4.5必要的法律依据。
30.4.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4.7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30.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诚实信用
30.8.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0.8.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0.8.3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8.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30.8.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31、中标通知书
31.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2、签订合同
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缴纳合同价的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34.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根据质量考核的结果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有效期满且全部服务人员撤场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34.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
34.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第三章 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审小组确定供应商。
包一、粮油类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企业规模专业能力 |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未撤销)(5分)(区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提供荣誉表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2分)。(提供具有投标单位抬头的检测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粮食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附带2022年度生产企业开具投标产品的发票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食用油类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附带2022年年度生产企业开具投标产品的发票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4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18 |
现场考察 | 1.投标单位配送仓储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10分),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7分),500平方米以下(4分)。(自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提供缴纳租金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仓储环境5分。投标单位仓储应整洁干燥、地面平整、防止虫害侵入和藏匿,顶棚、墙壁、门窗和地面应当采用无毒、无味、防渗透、防霉变、不易破损脱落的材料。 3.投标单位具有自有配备送货车辆5辆及以上的得5分。(5分)(车辆行驶证名称需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现场考察低于10分,不得参加此类项目投标。 | 20 |
业绩 | 1.提供2022年度销售业绩(会计师财务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年销售10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得3分,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销售业绩应与投标产品相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2022年度与学校签订食堂供货协议(粮油协议,其他食材类不得分)或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每提供1份协议或对应发票得1分,满分为10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提供与上述提供业绩相对应的服务质量评价优秀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需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有一个得0.5分,最多不超过5分,无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20 |
售后服务方案 |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2分; 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9分; 方案详细程度、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6分; 方案全面性、详细程度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3分。 | 12 |
价格 | 粮油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2分,依次类推。 | 30 |
包二、干货和调味品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企业综合实力 | 1.投标单位所投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所投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所投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未撤销)(4分)(区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2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2分)。(提供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提供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18 |
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 | 1.500平方及以上(5分),100平方米(含)-500平方(4分),100平方米以下(3分),没有不得分。(自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协议、缴纳租金发票、银行转账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冷库面积 200平方米及以上(5分),1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4分),100平方米以下(3分),没有冷库不得分。(自建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租赁提供缴纳租金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配备食品专用冷链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8分),1辆(3分),没有不得分;其他配套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2分),1辆(1分)。(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称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相关的操作配套设施及人员。分拣场地(3分)、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2分)、加工设备(3分)、员工合同(2分)、员工保险(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现场考察与提供的资料要一致,否则不得分。 | 30 |
业绩 | 1.提供2022年度销售业绩(提供发票留存联)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得8分;100万元(含)-200万元的得6分,100万元以下的得4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销售业绩应与投标产品相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2022年度与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协议(干货和调味品类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13 |
售后服务方案 |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9分; 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 方案详细程度、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5分; 方案全面性、详细程度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3分。 | 9 |
价格 | 商品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2分,依次类推。 | 30 |
注:
1、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第三章“企业综合实力资质、业绩”项评分因素优劣排序。
2、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
4、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强化管理,规范采购程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关于2023年邗江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料采购招标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方巷小学食堂原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分2个分包,包一:粮油类,包二:干货和调味品。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中心小学食堂每日就餐师生人数约1000人左右,实际以每天就餐人数为准。
二、主要食品质量要求
1.调味品(食盐除外)质量要求:酱油符合GB 1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
2.南北干货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分包装的产品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并规定要求加贴产品信息标签。
3.食用油质量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
4.面粉质量要求:
4.1 外包装完好,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产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所有商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4.2 须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
5.米面制品质量要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制成品的生产加工企业须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件。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三、供货服务要求
1.每天送货,具体根据各学校的需求。
2.投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每次的供货清单须是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各所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投标人向各学校食堂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投标人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3.投标人严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每次供货均需提供食材的检测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全程冷链运输供货用于本分包服务。
6.投标人所投入的所有送货货车消毒记录(主要包含消毒人员、是否消毒、消毒时间等)。要求每周不少于两次的车辆彻底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四、供货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分包服务要求。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五、入围供应商接入“阳光食堂”信息平台服务要求
入围供应商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后需提供“阳光食堂”信息平台所需单据资料、协助学校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六、服务期限
一年。
七、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费用、人工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公积金、福利待遇、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等,并包含一切风险因素。
八、付款条件
按月支付,每月 15 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支付乙方上月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出具有效票据。
第五章 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
|
|
|
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 《报价表》。
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1)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
(3)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本合同为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不变。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至。
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服务一览表;(3)交付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响应)承诺;(6)服务承诺;
(7)中标(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文件。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七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下第(1)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合同生效期起至合同期满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按照本条第 3 款的约定支付。
3.付款条件:(调用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2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本条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3.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其他:无。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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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评分标准条款
附件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的 号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资格声明格式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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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盖章:
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致: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如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如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七: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名称 | 报价 (让利幅度) | 备注 | |
1 | 项目名称 (分包号:商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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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开标一览表提供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在信封中用于唱标,一份装进纸质响应文件册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一览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附件八: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配置 | 数量 | 单价(元 ) | 总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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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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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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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本项目不需填写此表。
附件九: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1 |
| 所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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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如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条款及服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人需在【投标响应】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偏离】列应答“无偏离”。
附件十: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
1 |
| 所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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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如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人需在【投标响应】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偏离】列应答“无偏离”。
附件十一:技术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十二: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表(参考,可根据需要修改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相关工作年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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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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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章)
说明:
1、“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作种类;
附件十三: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参考,可根据需要修改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 规模 | 获奖 情况 | 签约及服务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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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十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或销售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或销售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或填报不完整,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价格不作扣除。
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附件十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六: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十七: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十八: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