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厦工重工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招 标 人: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招标人就厦工重工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受邀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内容:提供职工工作午餐、加班用餐服务。工作午餐标准为每人2荤2素,提供2个主荤菜(含炖汤)、2个半荤菜、3个纯素菜、1个例汤由职工选择;米饭职工按需自助取用。
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结束后采用综合评分考核是否延续合同。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或职工食堂服务工作经验,具备餐饮服务相关资质,商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收款人: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4100020409022131577;
2.3 中标人在厦工重工厂区作业时,必须遵守厦工重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作业,若发生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3、开标程序:
3.1 资质审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质合格;
3.2 排列预中标顺序:投标人资质合格,依投标方案、投标人实力及业绩等综合评分,按排名先后确定预中标顺序;
3.3 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厦工重工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合同》(文本见附件四)。
4、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投标地点:所有投标书应于2021年12月10日17:00之前送达厦门市集美区铁山路585号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5、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有意向投标的单位可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进行现场踏勘,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92-6389631
6、特别提示:
6.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投标文件不密封、不加盖密封章的视为无效标。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投标时单独递交。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合格的投标人
1.1凡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1.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三)。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文件投后不退。
B 招 标 文 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投标邀请
5.2投标人须知
5.3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C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写
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6.1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方式书写。
6.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函(附件一)
7.2 投标方案
7.3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8.1投标文件必须字迹工整、规范统一;整理成册。
8.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书。
8.3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8.4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份文件上要注明“投标书”和“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8.6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8.7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8.8投标文件应字体清晰、用语准确,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1自开标日起2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投标方案
10.1投标人简介及资质证明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拟派驻服务团队情况,包括人员名单、从业资格、从业经验等
(5)近两年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
10.2 经营方案
(1)管理思路及相关制度
(2)质量控制措施、卫生控制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
(3)紧急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就餐高峰期,避免员工长时间等待的解决办法
(5)保证供餐、提高员工满意度方案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1.2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1.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不需放入投标文件中,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交予投标人。
11.4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到招标人银行账户,户名: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4100020409022131577。
11.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中标人无过错并结清往来账款后,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11.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缴款银行账户。
11.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干扰开标和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投标人违反廉洁承诺。
(4)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5)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D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方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包装密封好,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送至投标地点。如果投标人采用邮寄的方式投标,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损坏、遗失、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2.3电话、电邮等通讯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2.4只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才被认为是形式上合格的投标文件,如果没有密封,应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所有的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不是以邮戳为准)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3.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给予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4.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项目)”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通讯方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为准。
14.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 开 标 与 评 标
15、开标
15.1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组织,评标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开标时,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评标。
15.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予以拆封、宣读。
1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16.1审查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否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16.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3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
16.4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内容投标。
17、投标文件的澄清
17.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模糊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相关人员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
17.2 投标人的书面答疑或澄清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评标
18.1评标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
(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8.2评标方法
评标工作本着投标人资质合格,依综合得分高低排列预中标顺序的方法评定。
18.3根据评标办法产生预中标人,并以书面记录。
18.4经评标人员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对其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19、保密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F 签 订 合 同
20、最终审查
20.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
20.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的资质信誉、履行项目合同的能力做进一步调查。
20.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0.4若审查结果即评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则应考查评标价次低的投标人。
21、中标通知
在评标结束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发出中标通知。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落标原因的解释。
22、签订合同
22.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厦工重工。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1、服务项目概况
1.1 用餐人数:招标人及下属全资企业在食堂用餐的员工约85人,租户按需另行结算。租户餐费必须包括食堂设备、场地、水电等摊销费用,菜品价格应高于招标人。
1.2 食堂面积:食堂面积约800平方米。
1.3食堂设备:食堂所需的基础设备(含炉灶、蒸饭车、保温台、冰柜、消毒柜、开水器)及桌椅、餐具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负责设备、用具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
2、中标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按照国家法律及地方规定,向工作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缴纳相关社保费用;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取得健康证。
3、中标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教育,督促并确保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证用餐人健康安全。
4、中标人应重视安全生产,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若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5、中标人应重视环境保护,做好餐厨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
6、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对用餐人员进行监督,倡导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
7、食堂所需的水、电由投标人提供,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节约使用,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若出现浪费现象,招标人将酌情收取水、电等费用。
8、招标人将不定期对食堂卫生状况(含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等)、食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酌情给予100-500元/次的处罚,且中标人必须立即整改;若累计3次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招标人有权要求提前解除服务合同。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