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咸宁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QS-2023ZC-024
二、项目名称
咸宁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标包1
供应商名称:咸宁家园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高新长江产业园旗鼓大道48号2栋,咸宁好吃佬食品有限公司6号厂房1号门仓库
中标(成交)金额:633(元)
货物类 |
名称:果蔬类,详见招标文件 品牌(如有):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见投标文件 数量:见投标文件 单价:633(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黄忠、田宏霞、黄瑞春、潘冬莲、陈爱平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0-8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十九楼1903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40.2%计取收费;包1以人民币两仟零伍拾元(¥:2050 元)计取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收费金额:0.2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2041973733@qq.com。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中医医院
地 址:咸宁市滨河西街17号
联系方式:1397283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国际大厦 A 座 19 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998660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