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降低食品成本,提高师生就餐质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部分食品原材料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堂概况、招标项目及供货时间
学校食堂在伙师生850人左右,提供中午一餐,约220人提供早餐和晚餐。
招标项目:
(一)水产品;(二)调味品;
(三)禽肉类;(四)冷冻品;
(五)洋鸡蛋;(六)豆制品;
(七)酸奶;(八)熟牛肉、熟羊肉;
(九)蔬菜;(十)水果。
供货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供货商资质要求
01
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格的人员;
02
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实际经营场所;
03
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04
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校内职工及家属子女参与投标;
05
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且能自觉遵守我校食堂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校方管理。
三、原料供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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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B2763-2019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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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调味品、干杂(副食品)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02
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蔬菜。水果、豆制品、洋鸡蛋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03
3.禽肉制品必须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证。
四、投标须知
01
本次招标有效期是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8月31日。
02
结算方式:每月供货结束后,无安全质量问题的,凭收验货小单附件、发票和发改委或四大超市当期价格公告打印单结算。供货方须提供税务发票。具体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03
最高限价:各种食材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盐城市发改委网上指导价的90%。
本次采购需求:(一)水产品;(二)调味品;(三)禽肉类;(四)冷冻品;(五)洋鸡蛋;(六)豆制品;(七)酸奶;(八)熟牛肉、熟羊肉;
(九)蔬菜;(十)水果。
以上类别分别招标(视市场和食堂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分小类招投标),投标人可选择单项或多项投标。(如选择多项投标,标书必须分别制作、分别封装在投标档案袋中),投标人必须能对所投标类别内所有品种商品供货,并保证专人按时送货上门。
0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05
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06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
地 点:李灶小学会议室
五、其他说明
01
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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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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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0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0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04
营业执照副本;
05
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意
报名时,由投标人现场确认投标项目并签字,不可随意更改。如递交投标材料与报名时投标项目不一致,则视为废标。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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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16时前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身份证原件到亭湖区李灶小学总务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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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开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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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招标项目满足3名及以上投标人开标,低价中标(按报价折扣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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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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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和学校公众号及学校大门内外张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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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6206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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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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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李灶小学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