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新民市周坨子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LNTY-XMZB-018
项目名称:新民市周坨子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比率100%
采购需求:新民市周坨子学校食堂食材(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注:在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年度考核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8:00时至2023年10月24日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带以下材料购买采购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副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周坨子学校
地址:新民市周坨子镇周坨子村
联系方式:024-87582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联系方式:15566196336
邮箱地址:liaoningtengyuan@sina.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法哈牛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10801040010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松 电 话: 1556619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