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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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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30601]ZCGL[GK]20230006二、项目名称: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耕德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桐高村1,9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二标段):

服务类(耕德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其他农林牧渔服务食材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二标段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为3年(采取1+1+1的方式签订)。合同服务期一年,合同服务期结 束后,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 一年度合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有权解除合同。 中标人按照招标人人采购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在指定时间内配送。按招标文件要求1,9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路宇、田凤红、王天恒、杨椿笛、刘洪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 299号】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费标准,本项目二标段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2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收款单位: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
账号:0905063719200035949。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2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二标段2.3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2(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二标段):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备注
耕德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8027.0024.2487.0421
望家欢(大连)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0021.0026.6780.6732
大庆宇辉平经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0030.0030.0095.001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联系方式:6158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的A座1802室

联系方式:0459-8888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9-8888062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大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2023092701).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耕德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pdf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