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350001]HMZB[GK]2023033二、合同名称: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350001]HMZB[GK]2023033四、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六一南路255号

联系方式:0591-87850715

供应商(乙方):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产道1302号一层、二层

联系方式:158592146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机关食堂服务1(年)¥296,000.00¥296,000.00一、项目概况1.供应商提供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中心机关食堂服务(用餐人数约75人)。2.采购人提供食堂所需的厨房操作间、仓库、炉灶、桌椅、蒸饭设备、消毒设备、打卡机等设施设备。3.采购人负责承担服务期内的水电费,并根据食堂用餐人数每月支付餐费(午餐标准为15元/天),晚餐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收取。4.供应商主要服务内容:主副食品采购、食谱安排、中晚餐饭菜制作;餐具的清洁消毒、食堂相关场地(含设备、设施)卫生清理、食堂管理制度的制定;完成食堂指 定的相关任务(如宴席接待任务)。二、供应模式供应商提供早、中、晚餐“顾客自选式”服务,就餐人员凭打卡(或身份识别等方式)就餐。1.餐费标准由采购人指定后供应商制作;2.临时用餐,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标准拟定菜单制作; 3.具体品种及数量根据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要求实施。三、服务要求1.服务时间二年:2023年11月-2025年10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2.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厨房设备,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3.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4.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卫生事件,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的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工作。6.供应商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7.供应商派驻的餐饮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8.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9.派驻餐饮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定,其中至少有厨师、帮厨、洗菜洗碗工等4人,供应商应为派驻餐饮工作人员缴纳必要的医社保等。10.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调整烹饪风格,适时更换派驻餐饮工作团队(主厨等)。1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留有相关凭证以备采购人检查。12.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餐标制作,未经采购人许可,超出部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 供应商应根据福州市垃圾分类有关规定,做好厨房垃圾分类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14.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对采购人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合同金额: 2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