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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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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食堂托管服务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食堂托管服务费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19日 15:1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费
品目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
行政区域石家庄市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5: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注明的开标室为准。(投标人不用去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预算金额¥72.416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娇凤、江涛、王一晴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759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1-89860809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商务中心1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635759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食堂托管服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WZB2023-10N02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费

预算金额:724164

最高限价(如有):724164元

采购需求: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食堂托管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注明的开标室为准。(投标人不用去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操作,不需要关注项目,直接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0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6、特别说明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采购项目“盲评”。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2号

联系方式:0311-89860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商务中心1502

联系方式:0311-66635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娇凤、江涛、王一晴

电 话:0311-66635759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