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受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ZQHJY-QC-公开20231001
(二)项目名称: 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810000.00元,本项目采用市场零售价优惠折扣率报价,各食材类别的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四)最高限价:市场零售价优惠折扣率100%
(五)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2、投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请投标人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不含节假日)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委托书)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在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9日14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9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潘园路
联系人:林龙 电话:13915115306
2、采购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950389009
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