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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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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招标详情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标的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 标的数量:1项
  • 3、项目地点: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内指定地点。

    4、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为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2020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潜在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投标(潜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资料清单

    1. 填写《报价资料表》(附件2);

    2. 加盖公章的配套资质文件并扫描提交:

    (1)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人);

    (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人);

    (5)公司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加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发票复印件);

    (6)参与本项目的产品介绍和服务方案;

    (7)参与本项目的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如公司于2020年后成立,请提供最近年份的审计报告;

    (8)信用记录;

    (9)纳税记录(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报名时间

    1. 线上报名。本公告第三点所需要的《报价资料表》和加盖公章的配套资质文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或WORD文件,发至邮箱zdkqzbcg@126.com,邮件命名为“报名文件+食材配送+公司名”。请在邮件中需注明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

    2.时间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下午17:00,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市场调研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9号

    联系方式:020-83802806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食材配送供应和管理要求

    1.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雾变、生虫、污着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物资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完善(框、箱)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零交现象。标志:与件包装必须按《农户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0S标志。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效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洁度,并记录存档。

    5.供应商必须具备经营生产标的物许可及持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必须严格按照我院要求的产品质量供货。

    附件2.报价资料表docx.docx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