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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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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282 二、项目名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蔚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南充市顺庆区北斗巷42号 476,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蔚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为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院职工提供工作日的早中晚餐饮,单位对外接待提供餐席、庭审延时、加班或出差归来错过饭点的工作人员提供膳食;为全面提高机关食堂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 1、我公司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招标人干部职工选择。早餐:制作提供稀饭、米粉、奶制品、豆浆、鸡蛋、包子、馒头、花卷、糕点、小菜、咸菜等;午餐:每次制作提供不少于三个荤菜、三个素菜、特色汤、米饭和水果;不能连续制作提供同样的菜品。晚餐:制作提供稀饭、包子、馒头、花卷、面条、水饺、抄手等。 2、早、中、晚三餐饭菜供应时间根据招标人统一规定执行,不得自行提早、推迟、减少或增加供应时间。 3、我公司对食堂的日常运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好食堂日常统计等工作。对就餐区、工作区进行保洁,保持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 4、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5、食品制作和保管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确保食品、卫生等安全。(1)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2)实施卫生检查和食品留样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6、采购人提供的餐具、炊具和食堂其他设备设施清单由我公司签字确认后验收,只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使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归还采购人,如有缺损,需照价赔偿。(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7、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服装由我公司自行提供。所有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由我公司自行安排工作人员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如有人员发生变化,我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新员工的健康证。合同期内人员健康证必须保持有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执行》 476,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屹(采购人代表)、谢建华、杨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72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

联系方式:1898031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四段金融广场3幢17楼04号

联系方式:18111039832,0817-2602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女士

电话:18111039832,0817-2602338

四川中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蔚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文件集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蔚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