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金鸡山环保大楼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属于国家合格产品,其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材料应达到食品级,其中,不锈钢材质应达到304或以上;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四、报价文件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3.所提供产品的设备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
4.报价单。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涉及的设备金额、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检验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5.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设备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规格设备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方式。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7:00前携带或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26室。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收件人:陈子晗,15301972718。
业务咨询人:顾女士,15058757378。
六、其他
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设备供应商。
附件:金鸡山环保大楼食堂设备采购清单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23日
- 金鸡山环保大楼食堂设备采购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