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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3A00823001610C1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0/25 】 | |
F53A00823001610C1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怒江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023-JWYNNJ-F1005 四、招标编号:F53A00823001610C1 五、项目概况: 5.1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为7个站点9个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及副食品配送,包含蔬菜类、新鲜肉类、鲜活水产类、鲜蛋类、鲜粉类、配菜类、腌菜类、干杂类、豆制类、调料类、饮料、水果、奶制品等副食品(此次采购内容不包括米面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5.2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0.00万元。 5.3交货地点:怒江州泸水、贡山、福贡、兰坪,具体配送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期。(按日配送) 5.5交货方式: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日常配送时,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清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配送(采购清单为每天下午20:00时前,由采购单位提供;配送时间为次日上午10:00时前)。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订货、紧急订货、补货以及更换供货地址时,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将副食品及时送达至指定地点。(更换配送地址时可不受优惠条款限制,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自行商议)。 5.6其他 5.6.1、本项目确定3名中标供应商。按每四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分配,第一个周期由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供货配送,第二个周期由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供货配送,第三个周期由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供货配送;若前三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有单位放弃中标的,则按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名单进行顺延。 5.6.2、本项目设置投标限价,投标供应商按下浮率(优惠率)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优惠率)不得低于10%,否则其投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8月至今期间任意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投标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记录)。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参于配送、包装等直接接触食品工作人员的清单,并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明、劳动合同(或投标供应商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记录)。 4、投标供应商须配备专业运输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冷藏车辆至少1台),若是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若是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应承诺,若中标后,将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点,提供储存仓库。(提供承诺函)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7.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7.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 7.2.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6/209室购买,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2.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以上资料【7.2.1(1)-(5)的扫描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传至540689140@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汇款信息: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7.3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7.4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三厅。 8.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8.3、其他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www.ynzb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采购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怒江某单位 采购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系人:张志超、张磊、曹慕蓉、符晓芳、周燚飞、田富伟、刘祖豪、雷时昆、毛东东 电 话:0871-65338161/6533962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18608868659 王先生18988386661 办公电话:(0886)3652034 (0886)36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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