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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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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ZY)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远古投资规模约40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0-25 16: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经办人: 苗警官
办公电话: 0871-6499275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彦植
办公电话: 0871-63139599 移动电话: 1878840919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318001001
标段名称: (ZY)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0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16 09:3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含的猪牛羊肉、家禽、水产品、蔬菜、水果、饮料、调味品、干杂货、米面粮油等)及配送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若为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16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2023-10-25 11:21:46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 附件列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