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银川监狱罪犯配餐中心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H-CG2023-025
项目名称:银川监狱罪犯配餐中心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单双头电磁灶、电磁汤炉、电蒸饭车等货物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宁财规发【2019】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以上资料原件均需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相应位置(原件扫描件放入副本中),开标现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0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资质材料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8003室)现场报名或电子件发送至邮箱(641864999@qq.com)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
2.由于本次采购内容中“电蒸饭车”定制尺寸特殊,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考察,各投标供应商可自愿参加,如因拟投货物未能响应采购需求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现场考察时间:2023年11月02日上午10时,过时不候。注:如有参加意向,请在考察时间前一天联系采购人进行登记,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南街新生巷126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0951-3026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联系方式:满轲 18195196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轲
电 话: 1819519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