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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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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公安局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长汀县公安局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长汀县公安局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CT2023-157

项目名称:长汀县公安局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号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品目号

预算

允许

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1年

490000

490000

49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合同包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合同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方式:1、直接至我司购买采购文件。2、通过邮件购买采购文件:将贵公司所需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填写清楚发送到我司邮箱(3256731542@qq.com),否则不予办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汀县公安局

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北路1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60204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联系方式:吴春花 张洁 0597-688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春花 张洁

电 话: 0597-688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