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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梓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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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新梓】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新梓学校,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奋斗新梓】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新梓学校,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新梓学校

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梓学校校外配餐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类

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01

采购概况和评审定标方法


01

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龙岗区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市质龙联〔2021〕2 号)、《深圳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及《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校午餐午休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23〕45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新梓学校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2023-2024学年度将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龙岗街道新梓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881人,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1000人。


02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03

发布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17:00。


04

投标资料收取:

投标人应按照评分项的内容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应盖上公章,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23年10月31日17:00之前送至龙岗街道新梓学校由相关负责人现场收取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书面回执(纸质材料一正一副:1.没提供配餐资质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资料不予收取;2.超过2023年10月31日17:00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


05

评审定标:

1、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

2、地点:在龙岗街道新梓学校书院

3、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综合评分,选出前三家配餐企业并公示校门口及学校公众号。

4、评分要求:

(1)在不少于3家(含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打分汇总。(每一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不少于15人(且为单数)组成评委(校方代表为监督员,不参与打分)。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经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3)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出预中标企业(三家)进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在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应急预案等因素,通过不记名投票确定预中标配餐企业(排名一二三名)并公示。

六、学校根据最终投票表决的配餐企业按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预中标企业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核查,并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时间内完成签约。(如核查企业存在不符合供餐要求的,将顺延至下一家单位)

七、联系人:吴小龙老师 15012848818 李乐青老师15013529913

投诉电话:0755--84885101



02

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

5、配餐方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7、配餐价格及餐标(配餐价格为:小学生每人每份人民币 元,配餐标准为两荤一素:大荤(肉类) 克+小荤(蔬菜搭配肉类 克+蔬菜 克+米饭 克+汤或饮料,米饭可添加。)。供餐企业填写配餐价格及餐标,签订服务合同前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与中标公司协商。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相关: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合同约定之日至2024年01月20日(合同到期后由全体用餐学生监护人集体投票,有效投票人数达到用餐人数95%以上,支持票数(满意度)超过三分之二,该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4年7月15日;集体投票支持票数少于三分之二,则重新公开招标配餐企业。

2、配餐价格:

配餐价格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食谱,食谱1个月内不重复。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投标人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产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梓学校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梓学校

2023年10月28日



附:新梓学校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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