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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心医院食堂承包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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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53批)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遂宁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第5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遂宁市中心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人采用购买服务模式,由供应商对食堂进行管理,包括为病员及亲属、访客、医院职工提供膳食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1.按“快捷、有序、安全”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并合理满足服务需求。2.根据采购人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服务原则。3.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4.服务质量:完善质保措施,确保病员及家属、访客、医院员工就餐质量;不定期更换菜品,满足病员及家属、医院员工就餐需求;保证饭菜的热度;建立服务质量反馈渠道,由采购人定期对服务质量(包括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卫生等进行考核),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整改。5.卫生标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服务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严格组织购买、加工、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堂。防止交叉感染。6.安全要求: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后,方能上岗。7.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供应商应建立生产、安全、卫生、人员管理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预案。供应商应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工作,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8.供应商应爱护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规操作,不得损坏、丢失,做到存放整齐,定期维护保养。供应商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严禁违规操作。9.供应商应针对突发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10.食料采购:供应商在食料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向采购人提供食材采购的厂家清单、每次采购台帐、合格的验收报告,可备查或追溯原产地。1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需要的公务接待或特需用餐制作和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后期招标文件要求
800.0000002023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遂宁市中心医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