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淮北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BCG-F23205-SHDL
采购项目名称:淮北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提交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为服务期满后退还收受方式为:√转账/电汇、√保函,收受人为√采购人、√委托人、□淮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1条
注: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如有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更正为:提交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为服务期满后退还收受方式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等方式缴纳,收受人为√采购人、√委托人、□淮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1条
注: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如有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采购文件中“验收”产生的费用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的相关内容全部删除。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31.签订合同 32.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更正为: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淮北市委党校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
联系方式:高阁 15956139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富力相城府
联系方式:19956181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19956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