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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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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五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五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31日 17:4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五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广西某部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7: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1号昌泰东盟园SOHO公寓1号楼五层0507、0508号房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写字楼0606开标室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303803
采购单位广西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工0779-2682350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工0771-3303803

项目概况 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五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1号昌泰东盟园SOHO公寓1号楼五层0507、0508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HJGX-F1002

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五次)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副食品

主要为列入统一配送的、所需的所有食品,包括新鲜或冷冻的蔬菜、水果、粮油、调料、干货、奶制品、豆制品、肉类、蛋类、水产品、冷冻品、干货类和其它食材。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承担配送任务,每次配送供应商应在每天早晨9点之前,将全部货品送达指定地点;临时送货由采购单位另行通知。

钦州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须对副食品(全类型)下浮费率进行整体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副食品结算价格(肉品类、果蔬类、粮油、蛋、奶、调料、干杂等)(该价格为(1)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网站有公布的品种,以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均价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投标下浮费率>5%;(2)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网站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双方市场询价零售价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投标下浮费率>10%),投标总价为(1-下浮费率)。(全年采购金额预计约为500万元)

3.涉及本项目的所有配套服务(如货物包装运输、人力成本、原料加工、保险、检验检疫等)以及风险、利润、税金等)均由供应商包干承担,投标时不再额外报价,合同履行时不得随意要求调增。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共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合同期内,采取3家供应商按月轮流配送加奖励月模式,3家供应商各负责配送1个月,第4个月奖励给前3个月综合服务最优的供应商(一年3个轮次);排名第二和排名第三的中标供应商报价高于第一中标供应商报价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参股等性质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投标人须持有本公司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1号昌泰东盟园SOHO公寓1号楼五层0507、0508号房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7.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写字楼06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

本项目可采取网上或线下递交材料、材料审核、提供招标文件。

1.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纸质版的则由供应商自付邮费;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12967956@qq.com;联系人:韩工0771-3303803。(注: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 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2.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某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联系方式:覃工0779-2682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

联系方式:韩工0771-3303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 0771-330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