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丹东市职工疗养院职工2023年食堂购买用餐服务中标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丹东市职工疗养院职工2023年食堂购买用餐服务采购文件.docx
一、项目编号:DDZY202309008(招标文件编号:DDZY202309008)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职工疗养院职工2023年食堂购买用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厚德分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739号
中标(成交)金额:13.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厚德分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丹东市职工疗养院职工2023年食堂购买用餐服务 | 丹东市职工疗养院职工食堂总面积1100平方米,功能划分:婚宴、会议接待餐厅,职工和患者餐厅,整体多功能后厨三个独立区域。职工和患者餐厅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工食堂购买用餐服务》合作经营方,经营方全年365天提供用餐服务。每日提供的菜品、主食种类须品种丰富营养荤素搭配合理,可供职工和患者自由选择。具体采购需要详见招标文件。 | 食堂就餐服务标准:1、提供安全、卫生的用餐食品、饮品,餐厅、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及卫生清扫。2、采购食物,应采购质优、应季的食物。3、食堂工作人员穿统一制式的工作服,配戴工牌,服装干净整洁、无污迹、无破损。 其他标准:1、要统筹协调落实好甲方的需求。2、服务人员工作时,应按不同的工作性质,着统一服装。3、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不得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4、服务人员,不得泄露其得知甲方的工作秘密。5、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用餐的时间和内容时,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 1年 | 达到采购人规定的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英、温永顺、闫姝博、蒋艳、樊希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的规定计取,代理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职工疗养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694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15041508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
联系方式:向微、0415-218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微
电 话: 15114109198